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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县法院召开破产案件府院联动联席会议

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县法院召开破产案件府院联动联席会议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依法、高效、稳妥推进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破产案件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人民银行县支行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破产审判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司法保障。建立并完善府院联动协调机制,是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面临的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税收减免、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一系列复杂社会问题的关键举措,对于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维护社会稳定、释放市场要素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会上,县法院通报了近两年来破产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及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与会各方围绕“破产清算服务”这一核心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务实研讨。会议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的协同与优化:

一是 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与会单位一致同意,将依托联席会议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信息通报和会商机制。法院及时通报破产案件受理、重要程序节点及衍生社会风险;各职能部门则就涉及本领域的政策支持、业务衔接等问题提供专业意见与协助,共同研判风险,协同制定处置方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 破产财产高效处置。针对破产企业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知识产权等财产的评估、拍卖、变卖难题,会议商请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依法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并探索运用网络拍卖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实现破产财产价值,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是 职工权益保障与社会稳定。会议强调,要将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突出位置。人社部门将指导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接续等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职工,民政等部门将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法院与相关部门协同做好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

四是 涉税事项处理与信用修复。税务部门表示,将依法落实破产清算过程中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税务注销、非正常户解除等程序。会议探讨了破产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在依法履行义务后的信用修复路径,助力“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重返市场。

五是 便利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与法院的破产企业注销协作机制,简化提交材料,压缩办理时间,畅通破产程序终结后企业市场退出通道,降低“僵尸企业”清理的制度性成本。

本次联席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府院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并确定了具体事项的责任单位与协作流程。与会各方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同配合,将联席会议成果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效能,共同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与服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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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23 07:06:27